给视频人物打了马赛克但未商用,是否构成肖像
杭州市西湖区律师
2025-04-09
给视频人物打马赛克未商用,一般不构成肖像权侵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打马赛克属于对肖像的合理使用,通常不视为侵犯肖像权,除非马赛克处理不当导致仍能识别出个人特征,且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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