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视频人物打了马赛克但未商用,是否构成肖像

给视频人物打马赛克未商用,一般不构成肖像权侵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打马赛克属于对肖像的合理使用,通常不视为侵犯肖像权,除非马赛克处理不当导致仍能识别出个人特征,且造成不良影响。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处理此类问题,常见方式有删除视频、协商和解或法律诉讼。若视频未广泛传播,可选择删除以避免纠纷;若已传播,可与当事人协商赔偿或道歉;若协商无果,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依据《民法典》维护双方权益。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未商用打马赛克不侵权。具体操作:1.检查马赛克是否完全遮挡面部特征,确保无法识别;2.若视频已发布,及时与当事人沟通,解释情况并表达歉意;3.若当事人要求删除,立即配合删除;4.若沟通无果,保留证据,咨询律师,准备法律诉讼材料。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黄岩区看守所地址 青浦区看守所地址 瓯海区看守所电话 瑞安市看守所电话 平阳县看守所电话 景宁看守所电话 杭州西湖区律师 台州市律师 仙居县律师 杭州西湖区律师 乐清律师 嘉兴律师 绍兴律师 金华律师 松阳律师 歙县律师 杭州临安区律师 金华律师 台州律师 九江律师 宁波镇海区刑事律师 临海刑事律师 郎溪刑事律师 杭州临平法律咨询 建德法律咨询 宁波市鄞州区律师网 杭州市临安区刑事辩护律师 宁波市刑事辩护律师 瑞安市刑事辩护律师 长兴县刑事辩护律师